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人数和工作地点
话务人员若干名,工作地点在桃城区育才南大街369号嘉利中心办公楼。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4.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楚、语言流利,有较强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
5.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善于团结合作。
6.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和政治敏感性,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保密意识。
7.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中文录入熟练。
8.思维敏捷,有一定的文字组织、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者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
1.曾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本人及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行政处理的,参加过非法组织的。
5.已与其他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三)岗位职责
1.负责接听电话,完成信息登记、分类、转办、督办、回访等工作。
2.话务工作实行7×24小时服务,能适应节假日和夜间值班要求。
四、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待遇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及双方意愿,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
2.报名方式:电话报名
3.联系人:王经理 18603187811 (工作日早8时--晚6时)
(二)面试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面试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题方式,由评委现场打分,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选。
(三)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按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四)政审
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标准进行。
(五)录用
1.对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安排参加岗前培训。
2.在培训试用期间,不在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应聘者需做好自我防护,面试期间应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如实填写个人出行记录,如隐瞒个人身体情况,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凡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对学历和工作经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应聘者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