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通过公司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2、负责公司安全环保标准化工作的方针、目标的制订、分解、实施和考核。参与安全环保生产责任目标书的编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环保生产绩效和安全环保生产责任目标书的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有关安全环保标准化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安全技术等,
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制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5、按照《安保基金管理规定》审定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投保和使用计划。
6、制定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励方案,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和事故单位领导的处理意见。
7、负责组织可燃气检测系统更换维修管理工作,TEAL灭火系统更换维修管理,三废(废剂、废油、废固等)处理管理工作。
8、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健康的“三同时”工作,暨安评、环评、职评的办理、验收、检测工作。
9、参与编制、修订厂级事故应急行动程序以及各事业部应急预案的演练活动。 组织实施。
10、负责对消防设施、气防器具、便携式报警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参与厂内人身、火灾、爆炸等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上报。
12、负责组织车间建立完善安全技术装备台帐。
13、按规定对所属消防设施、报警设施、通讯器材进行使用、保管和维护的监督检查。
14、负责区域内设备及环境卫生监督检查。
15、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等记录档案工作。